民政局、越秀區民政局及社會福利服務協會等部門專門和李志安養中心明進行座談。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表示,此前就已經跟物價部門進行了溝通,對公辦養老機構有政府指導價,在民政局登記的非營利性民辦機構則由區級民政和物價部門核定收費,營利性企業在相關文件中明確規定了由市場定價,但是必須公開。

 

該表示,對於民辦機構如何核定收費項目、標准以及該不該進行一次性收費等問題將盡快開展調研,而市場定價則要咨詢物價部門。

 

談到民辦養老機構一次性收取購置費的情況,社會福利服務協會副秘書長鄭孟傳認為應該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後期民辦養老機構起源。“我個人認為,床位費、購置費分攤到5年的時間比較合適,3萬元分攤下來一個月也就幾百塊錢。市民也可以自由選擇。”

 

此外,各部門還重點回應了全市養老機構普遍存在的招工難、隊伍素質普遍偏低的問題。據民政局社會福利處介紹,目前護理人員招工難、整體素質偏低、人員流動超過40%,仍需要一個逐步提高的過程。

 

關於衛生管理,該表示,安養中心每年需要接受年檢和日常巡查,主要由各區民政局及其委托機構負責,但不否定工作中存在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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